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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动汽车及摩托式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

信息编号:BID-537519 日期:2018年08月04日



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动汽车及摩托式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动汽车及摩托式电动巡查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8〕1860号
评审日期:2018年08月02日
公示日期:2018年08月04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供应商必须在本地具有售后企业及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办事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昆区执法分局
采购人地址:昆区白云路13#
采购人联系人:刘欣
采购人联系方式:130150456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牛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2799716
采购文件:电动汽车及电动摩托车公告.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08月02日320,400.00滨州市恒辉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梧桐一路55号 
B2018年08月02日155,215.00包头市易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土默特右旗海子乡发彦申村委会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王洪涛 郭建军 樊玉兰 蔚海先 贾海波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执法分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4日